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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设立专项资金对涉法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

来源: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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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设立专项资金对涉法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高明区设立专项资金对涉法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近几年来,高明区已有452人申请成功,救助金额超过500万。

  涉法涉诉救助金是什么?

 涉法涉诉救助金是对刑事被害人及有关案件中生活严重困难的当事人给予的救助。

  申请救助资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救助资金: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7.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什么情形一般不予救助?

 1.申请涉法涉诉救助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2.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4.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5.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6.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7.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8.对社会组织、法人,不予救助。

 申请救助资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救助案件卷宗目录:

 1.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2.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提供的涉法涉诉救助申请书;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当事人所在乡镇或村居出具的困难证明或有效低保凭证;

 5.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或区政法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文件。